关于拟对鹤壁天海环球电器有限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公示
时间:2017-12-27 08:49:09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鹤壁天海环球电器有限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1年。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规定。 苯有组织排放浓度低于1mg/m3,甲苯和二甲苯有组织排放合计浓度低于40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低于80mg/m3。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30日。
联系人:李俊华
电话(传真):0392-3229223
通讯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南段环境保护局(45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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