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365足球数据直播关于加强国庆节和“十九大”会议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30  

 鹤环〔2017〕89号

各县(区)环保(分)局、宝山产业集聚区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各涉源单位:

  为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现将《河南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国庆节和“十九大”会议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7〕2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近期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如下:

  一、落实辐射安全责任。要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认真落实辐射安全责任,要充分认清国庆节和“十九大”期间面临的安全形势,切实加强放射源的管理。9月30日前,各涉源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各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应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告给所在县(区)环保(分)局。伽马射线探伤、辐照装置等高风险辐射装置,在9月25日至10月25日期间正常作业的,要严格加强管理,坚决杜绝辐射事故发生。

  二、消除环境隐患。各县(区)环保(分)局、宝山产业集聚区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要在9月30日前组织一次涉源单位的全面检查。对各单位自查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实行建账销号制度,及时督促处理,9月30日前可以整改完的,整改完后对其进行后督察,确保整改完成;9月30日前无法整改完成或未书面报告自查情况的,责令其停止辐射活动至10月25日。

  三、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县(区)环保(分)局、宝山产业集聚区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各涉源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工作,明确应急值班人员,自9月25日起,各涉源单位每周一上午9时前,将本单位辐射安全情况报告所在辖区环保局。各县(区)环保(分)局、宝山产业集聚区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每周一上午10:30时前,将本辖区辐射安全情况传真报市环保厅值班室。传真号码:0392-3330398   15939289393。

  附件:河南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国庆节和“十九大”会议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7〕274号)

  2017年9月22日

上一篇:【辐射安全许可证】2017年8月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目录

下一篇:【辐射安全许可证】2017年10月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目录

豫公网安备 410611020000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