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鹤壁维达科巽电气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镁合金LED显示器箱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7-12-19
关于拟对鹤壁维达科巽电气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镁合金LED显示器箱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5日。
电话:0392-3328707
通讯地址:淇滨区兴鹤大街南段(45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万件镁合金LED显示器箱体生产项目 |
鹤壁市金山产业集聚区美丽工业园 |
鹤壁维达科巽电气有限公司 |
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7000m2,建筑面积4200m2,建成后年产30万件镁合金LED显示器箱体 |
1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1.1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MCC处理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为0.96t/a。非甲烷总烃产生浓度为80mg/m3,通过处理风量为5000m3/h的UV光氧化处理设施(处理效率7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4 mg/m3,排放量为0.2736t/a,满足《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 [2017]162号文件)80mg/m3标准要求。 1.2 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MCC处理工艺电泳烘干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为0.048t/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清单中的估算模式计算,项目边界无地面浓度超标点,无组织排放最大地面浓度0.005898 mg/m3,符合《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 [2017]162号文件)工业企业边界2.0mg/m3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工件纯水清洗水,排放量为180t/a,经二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绿化区暂存池用于厂区绿化。生活污水(24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后达到DB41/777-2013《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数控车床、线切割机、空压机、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音,源强在75~85dB(A)之间。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 4.1一般固废 机械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渣屑1.2t/a,废弃包装材料0.5 t/a。该部分固废为一般固废,由物资回收部门收购。 4.2危险废物: 微弧氧化工序废电解液(产生量2.4t/a)及废电泳槽电泳漆液(产生量2.4t/a),危废代码HW17;去离子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0.8 t/a)危废代码HW13;加工工序产生的废切削液(产生量0.8t/a),危废代码HW09;废机油产生量0.5t/a,危废代码HW08。 本项目危废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暂存于厂房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3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t/a,分类收集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工业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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