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航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件插头8000万件端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7-11-22
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权益,更全面的了解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鹤壁航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件插头8000万件端子项目
建设单位:鹤壁航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污水处理厂院内北东侧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年产4000万件插头8000万件端子项目利用原有厂房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购置年产4000万件插头8000万件端子生产设备一套;主要工艺为用冲床配上专用的模具用铜带冲压以及表面处理生产端子和插头;主要生产设备有冲床、剪板机、电镀生产线、净化水设备、脱水机、甩干机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和扬尘影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开挖土方,同时存在建材的堆放和道路的建设,这些施工活动将会破坏现有土地和周围的植被,产生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和固体废物。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氯化氢和硫酸雾。运营期间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废气处理系统的风机和污水处理站各种泵类。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固废和生产固废,其中生活固废为办公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包括废酸液、废除油液、电镀废渣及污水站污泥。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运营期大气污染控制与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采取“酸雾抑制剂+侧吸风口+槽盖+酸雾吸收塔+15m高排气筒”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标准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6标准要求。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2、运营期水污染控制与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含镍废水单独收集后排入车间含镍废水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综合废水与处理过的含镍废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标准,同时满足鹤壁市鹤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出水排入污水管网,最终由鹤壁市鹤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运营期噪声控制与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备经减振、风机安装隔声罩、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固废和生产固废,其中生活固废为办公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包括废酸液、废除油液、电镀废渣及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于危废储存间,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在采用设计和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对策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项目的建设从所在区域整体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看,有巨大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施工管理的条件下,该工程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请项目建设地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项目建设和运营后,有效的控制环境污染,做好环保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部门,供项目审批时作为参考依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限
本公告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联系。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壁航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鹤壁市鹤山区污水处理厂院内北东侧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0392-6618776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0391-6639515
电子邮件:412755108@qq.com
通讯地址:济源市沁园中路环保苑内
鹤壁航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