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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世家豆制品有限公司 《年加工100万斤大豆腐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17-10-29 08:36:19  

 

审批意见:                         鹤环监表(2017130

 

关于河南世家豆制品有限公司

《年加工100万斤大豆腐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世家豆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年加工100万斤大豆腐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项目备案确认书、鹤壁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已收悉,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已满。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 该项目位于鹤壁市淇滨区金山产业集聚区大白线东侧、电厂南(位置及周边情况详见《报告表》),占地3047m2,总投资400万元。租赁现有闲置厂房生产,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蒸汽管道、仓库等相关设施。主要生产设备为泡豆桶20个、磨浆机8台、腐竹自动化生产流水线18条等,以大豆等为原料,采用浸泡、磨浆、分离、煮浆、揭膜、整形、烘干的工艺生产,计划年加工100万斤大豆生产腐竹。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咨询。

四、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以及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按《报告表》提出的方式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各生产工序的废水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净化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强化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及总排污口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厂区全部污水经总排污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污染物排放满足《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表2中相应限值要求。待金山污水处理厂正式收水运营后,厂区污水须按相关管理要求,满足该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全部经园区收水管网排入金山污水处理厂。

2. 废气强化厂区的生产管理,对污水处理站、临时豆渣堆放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必要的除臭措施。确保厂界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限值要求。

3.噪声。合理按排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磨浆机、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进行减震、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弃物。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管理要求,对污泥、豆渣的临时堆存场所要做好防雨、防渗漏处理。污水站产生的污泥、弃药品等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5. 项目运营期,严格执行其它环境管理措施,加强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监管、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性质、产品、规模、地点、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动时,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365足球数据直播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定期到现场检查。

 

 

 

 

 

二○一二十七

经办人:周强     邓云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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