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壁市易通电器有限公司 年产300万套车用低压线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17-11-14 08:48:26
审批意见: 鹤环监表(2017)147号
关于《鹤壁市易通电器有限公司 年产300万套车用低压线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鹤壁市易通电器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鹤壁市易通电器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车用低压线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均已收悉,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鹤壁市金山产业集聚区衡山路与科技巷交叉口西200米路北,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扩建内容:建设一栋集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楼,总占地面积270平方米,生产设备有注胶机、挤压机、裁剪机、注塑机等;原料包括铜丝、环氧树脂、聚乙烯树脂及卡头等。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咨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同意《报告表》提出的该项目施工期间采取的各项防污措施,切实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文明施工;严格落实住建部关于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综合防尘措施和要求,最大程度的降低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 )项目运营期间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工艺用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收集后化粪池沉淀处理后通过污水管道进入淇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 2、废气。挤出、注胶和注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安装在车间内的集气罩和引风装置强制抽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对外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同时满足《鹤壁市2017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的相关排放限值要求,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3、设备运行噪声应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及边角料粉碎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处理;废活性炭和废机油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严禁乱堆乱放,影响周边环境。 5、原则同意环评文件提出的防治污染措施,同时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申报内容进行生产,如项目更改工艺、规模、地址,环评文件需到我局重新报批。 五、项目完成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该项目如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365足球数据直播经济开发区分局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定期到现场检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经办人:周 强 邓云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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